无锡市第一中学外籍教师生活管理制度
一、住宿制度
持工作护照并按有关文件规定来本校的外籍教师,征得有关部门同意,可在我校指定宿舍居住。在我校居住的外籍教师须严格遵守以下住宿规定:
1、按指定房间住宿,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迁移。所住房间不得私自转让或留他人过夜。
2、不得利用宿舍从事违反我国法律和校规的活动。
3、不得随意搬迁公共场所及房间内的家具、设备和物品。不得损坏、拆卸、改装宿舍内的设备。损坏或遗失公物要赔偿。
4、注意安全、节约用电。遵守学校用电规定,不得擅自在宿舍内增添电器。
5、严重者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6、讲文明、讲卫生,保持室内外整洁。不得随地吐痰,乱扔烟头、果皮和纸屑,不得饲养家禽家畜。
7、保持宿舍安静,不得在房间里大声喧哗,高放音响,不得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。
8、每天应于当晚21时30分前返回宿舍。如有特殊情况须向有关人员说明。
9、离开宿舍,请随手关门,注意安全。
二、会客制度
为确保外籍教师的人身、财物安全,外籍教师及来访者均须自觉遵守以下会客规定:
1、来访者须主动出示有效证件,与校长室联系并会客登记后,方能会客。
2、会客一般应在指定的地点进行。来访者如要求进入外籍教师房间,则须征得被访者和校方有关领导同意后方能入房间会客。
3、会客时间:
(1)本校师生 星期一—星期五(14:00—20:00)
(2)校外客人 星期六、日、节假日(9:00—20:00)
三、外出制度
1、上班期间离校外出,须向校长请假,以免影响教学工作。
2、节假日、休息时间离校外出,若当天能回校须在21:00前到校。若遇特殊情况,须事先打招呼;若当天不能回校,要事先说明情况,由校长批准。
3、离校外出需陪同、帮助时,须事先与学校领导联系,求得落实。
4、离校外出须自觉遵守社会各方面规定。
无锡市第一中学外籍教师工作管理制度
一、遵守中国政府的有关法令和规定,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;维护和增进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。
二、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,尊重教师和学校的工作人员,师生之间互相尊重,友好相处。
三、外籍教师在本校的教学工作,须在校长室的指导下,由教务处根据教学交流的任务具体安排实施。
四、外籍教师在校开展的教学工作,必须按照学校教务处的具体安排进行,不得自行其事。
五、外籍教师在教学业务方面由分管校长、英语学科组长给予帮助指导,以使教学交流工作顺利进行。
六、外籍教师在进行教学交流活动中,不准穿插与教学无关的内容。负责指导的教师要深入外籍教师教学交流活动场所,实地指导并做好督促工作;要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,听取学生对外籍教师开展教学活动情况的反映。
七、外籍教师在校工作期间,应自觉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。不清楚时,要主动向学校主管外籍教师工作的同志咨询。
八、外籍教师若要移地参加教学交流活动,必须报有关方面批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