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锡市第一中学档案保密制度
一、档案工作人员要严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》和《保密守则》,安全管理档案,保守档案秘密。
二、凡查阅密级档案,应按密级划分规定掌握使用,严格控制保密范围,不得随意借阅,如需借用,须经主管校领导批准。
三、档案管理人员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摘录档案资料,不准在私人通讯、谈话中涉及机密档案的内容,不准任意将案卷带出档案库房。
四、工作中形成的带字迹的废纸要集中存放、统一销毁,以免泄密。
五、对到期档案、资料要认真鉴定,按规定手续报经校领导批准,由二人以上监销处理。
六、因玩忽职守造成档案资料丢失或泄密者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》的规定,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。